做粮油生意的朱老板最近纳闷了,明明供销合同都签好了,自己质保金也交了,可怎么就等不到人家来收货呢?哪曾想自己原来是被人用假合同带了“笼子”。
2008年下半年,做粮油生意的朱老板经人介绍认识了在湖南工业大学食堂工作的唐某,在交际过程中唐某称自己负责校食堂的采购工作,能拿到粮油业务,双方可以合作,但为了防止货物有质量问题,需要朱老板先交一部分的质量保证金。朱老板见是熟人介绍的,就相信了唐某的话,在之后的一年中,连续与其签订了几份供销合同,并分多次交纳了质保金共计23万元。
合同签订后,唐某总以各种理由拖延履行合同,直到2009年10月,实在没有耐心的朱老板到湖南工业大学去询问时才发现,原来所谓的唐经理竟然只是个在厨房帮忙的临时工,而他们签订的合同书全都是假签名、假印章、一假到底的废纸,而他交纳的23万质保金早就被唐某挥霍一空。
近日,荷塘区法院就唐某合同诈骗一案开庭,一审判处唐某有期徒刑十年,退赔犯罪所得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