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辖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今年以来,荷塘区法院立足辖区实际,推举服务“三农”新举措,将“亲农、便农、护农、利农”落实到司法为民具体实践中。
荷塘区地处株洲市东大门,下辖5个办事处,3个乡镇,农村人口占了相当大的比例,“三农”工作尤为重要。今年,该院将结合辖区实际开展“公正为民”工程,充分发挥审判工作为广大农民群众、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服务的职能,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开展为农服务:
一是树立亲农意识。对于农民的起诉、申诉和来访,该院要求要用热情、文明、周到的执法服务,让他们满意,做到接待有热心,导诉有耐心,倾听要专心,解答要用心,言语要贴心,切忌态度生硬,脾气暴躁,冷嘲热讽。
二是推出便农措施。对涉“三农”案件优先立案,就地解决问题,减少农民诉讼奔波之苦,保证不误农时。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诉讼,实施诉讼费用和执行费用的缓减免救助措施,让无钱有理的农民打得起官司。
三是多办利农之事。要切实从农民最盼望的事做起,重点选择、帮扶建整扶贫村——明照乡柏塘村开展新农村建设,坚持送法下乡,适时组织干警深入“荷塘月色”旅游项目、干法水泥厂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把好合同关,=。
四是加大护农力度。以最大限度保护农民利益为着力点,重点打击偷盗家畜家禽、农用设备等农民生活、生产资料的行为,加大清理涉及“三农”执行案件,调配审判骨干人员,审理影响大的涉农案件,切实把为农民办实事、办好事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