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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取教训保平稳 防患未然促和谐
荷塘区法院五点新要求强化安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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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南翔  发布时间:2010-08-10 10:55:44 打印 字号: | |
  8月3日最高院紧急召开了全国法院安保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再次重申了法院安保工作的严峻形势和重要意义。会后,荷塘区法院紧急召开了党组会和全院干警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对安保工作中可能存在的漏洞进行了自我检查和反思,并针对本院安保工作提出了五点新要求。

  一是进一步广泛提升安全防范的意识。进一步牢固树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重要思想,对全院干警加强安全教育,通过其它法院重大突发事件的惨痛教训,让全体干警居安思危,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形成“安全保卫,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做到防患于未然。二是进一步抓好安保工作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加强了对审判庭、信访接待场所、办公室和审判大楼前后门的巡查工作,认真负责对来访群众、开庭当事人进行引导询问,处置突发事件;落实安检制度,对所有进入法院、法庭的外来人员一律按规定实行安检、登记,严格禁止携带管制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品进入办公区和审判场所。三是进一步强化安保工作责任的追究。把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环环相扣的安保工作管理网络。将安保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考核内容,实行定期考核,与部门工作业绩、干警个人业绩、评先选优等挂钩。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解决,对于违规的责任人第一时间处理,形成全院思安全、重安全、保安全的氛围,确保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四是进一步建全安全隐患的排查和预防。立足于早发现、早控制,随时对日常安保工作容易疏忽的环节和盲点进行排查,不留死角。同时,各庭室对重大、敏感案件,当事人矛盾冲突尖锐及情绪过激案件,予以备案,及时加强法律教育疏导,防止因矛盾积累激化酿成极端事件。制定《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教育,提高突发事件处置能力,保证应急人员在岗和通信联络畅通,确保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快速反应。五是进一步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耐心细致、认真接待当事人,公平、公正地处理好每一起案件,以文明、高效的审判和良好、规范的司法礼仪,赢得群众的尊重和信任。对于疑难、复杂、敏感案件,改进工作方法,加强协调和法律释明工作,取得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从源头上预防不安全因素。
责任编辑:蒋南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