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报道
桑植县“5·8”特大交通事故肇事者获刑
分享到:
  发布时间:2010-08-04 09:08:41 打印 字号: | |
  日前,桑植县9死12伤特大交通事故案经法院公开审理,以交通肇事罪判处李国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2010年5月8日,桑植县境内的305省道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特大交通事故。被告人李国成驾驶湘G41015中型普通客车载客19人,自桑植县城往沙塔坪方向行驶,途经打鼓泉乡金家坡村一长下坡路段,与湘G40958中型普通客车会车后,在再次与晋M76767小型客车会车过程中,因李国成占用对方机动车道、超速行驶,采取措施不当,与晋M76767小型客车左侧面碰擦后,向右前方前行27.6米撞毁路侧防护墩后坠入澧水河中,造成乘客覃元英等9人当场死亡,两车驾驶员及乘客杨秀珍等12人受伤,两车受损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李国成承担该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国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9人死亡12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告人李国成在事故发生后,积极抢救落水者,且认罪态度好,确有悔罪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法判处被告人李国成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
责任编辑:荷塘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