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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待部长”骗走17万 单位回复“查无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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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南翔  发布时间:2010-06-09 16:33:32 打印 字号: | |
  经朋友介绍认识了给某集团老总开车的贺某,烟酒商老王以为攀上了大树,哪知道,他重金打通的“绿色通道”竟然是水中之月。

  2009年10月,做烟酒生意的王老板经介绍认识了某集团给领导开车的贺某,贺某表示可以为王老板拉生意,并介绍该集团总裁的侄女、招待部刘部长给王老板认识。信以为真的王老板为了巴结这位执掌接待采购大权的“财神爷”想尽了办法,而这位“刘部长”好象也对他挺有好感,表示一定多照顾他的生意,不多久就跟其签订了几份高额供销合同。

  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这位刘部长多次通过贺某以各种名义向王老板要求支付费用,王老板为求以后长期合作,只好一次又一次的答应,一年下来,王老板一查帐才发现自己竟然在这位刘部长身上花了17万,而刘部长和自己签署的几份供销合同也迟迟没有兑现。当心存疑问的王老板到该集团办公地点询问时,该集团接待员的话像晴天霹雳一样打在他头上:“我们集团没有这个人,你弄错了吧!”

  回家之后,王老板迅速向当地公安机关报了案,2010年1月,公安机关将贺某及“刘部长”抓获。经查实,贺某原是该集团的聘用司机,后因赌博和生活作风问题被集团除名。失去生活来源的他便把主意打到了以前认识烟酒经销商王某身上。为将戏做真,他订做了假工作服等行骗工具,并找来自己的女友马某,让其冒充该集团总裁的侄女、招待部刘部长,从而达到对供销商王某的行骗目的。此案经荷塘区法院开庭审理,分别判处贺某和马某有期徒刑8年和4年,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蒋南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