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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荷塘区法院工作报告获全票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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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南翔  发布时间:2010-03-08 12:02:00 打印 字号: | |
  3月4日上午,在株洲市荷塘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荷塘区法院院长沈建平代表法院向大会作工作报告。与会代表经过认真审议,充分肯定了荷塘区法院2009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0年的工作安排。经全体代表举手表决,法院工作报告获得全票通过。

  沈建平院长在报告中指出,2009年,在辖区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和上级法院的领导、监督、支持和各位代表的关心下,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持公正廉洁与改革创新,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提高司法保障能力,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全年共立案1737件,同比上升57.6%,结案1719件,同比上升68.9%,结案率98.96%,收结案数均创历史新高,审(执)结标的7500万元,为单位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3200万元,被评为全省司法状况先进法院、全市政法工作先进单位。沈院长最后在报告中明确了2010年的工作任务:一是要紧扣“三个至上” 指导思想,加强教育监督强素质;二是要紧扣“两为”工作主题,认真履行职能促发展;三是要紧扣审判工作重点,健全完善措施保公正。

  与会代表在审议荷塘区法院的工作报告时,纷纷发言,认为法院工作报告客观公正、言简意赅、条理分明,分析问题实事求是,工作规划切实可行,是一个求真务实、特色鲜明、为民惠民的工作报告。同时也充分肯定了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认为法院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支持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了服务、调节、打击职能,为全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服务。对于荷塘区法院今后的工作,代表们也寄予了厚望,希望法院再创佳绩,为“创建生态大东城,打造宜居新荷塘”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责任编辑:蒋南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