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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浊扬清树正气
--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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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何丽  发布时间:2009-12-01 10:05:23 打印 字号: | |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要求,全面加强人民法院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今年11月底前在全国法院系统集中开展一次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集中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十七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一项重要举措,亦是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推进机关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领导重视 启动迅速 要求明确

  接到这个“通知”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院长沈建平马上召开党组会议,强调要抓好反腐倡廉教育,特别是要充分利用法院系统的反面典型,大力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开展警示教育,使广大干警真正认识到腐败的危害性,自觉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为了把这次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按照“通知”的要求,我院召开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动员大会,拉开了我院警示教育活动的序幕。动员会上,院长沈建平作了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动员报告,并讲授了党课,全院干警参加了会议。

          深化学习 突出重点 形式多样

  我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反腐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并按照时间要求制订实施计划,坚持每星期一、五集中学习,以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做到学习要签到,有学习会议记录,每人有学习笔记。通过观摩原攸县副县长王日桂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的庭审现场,并写出心得体会,使每个干警都深刻的认识体会到,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定要做到以身作则,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要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提高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同时要看到执政党的党风问题关系到党的兴衰存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治党、端正党风的重要前提,是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维护政治、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在新形势下党内出现各种不容忽视的问题,既有其复杂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但从党自身来说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相当一些地方、单位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治党不严,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对党员领导干部蔬于教育、疏于管理和监督,使少数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因此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活动,是及时的,也是非常必要的,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领导干部素质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和求真务实的重要途径。

  我院还向干警家属发出了“争当廉内助,共创和谐家庭”倡议书,为法院系统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添了一把火。

  倡议书指出,家庭是拒腐防变的重要阵地,法院干警的家属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起着重要作用。倡议书提出,家属要加强学习,当好反腐倡廉的“宣传员”;要防微杜渐,当好反腐倡廉的“监督员”;要抵御诱惑,当好反腐倡廉的“守门员”。还要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发扬勤俭持家、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不慕奢华、杜绝浪费、移风易俗,使家庭真正成为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把好“家门”,守好“后院”,

          制订措施,完善制度,落实整改

  通过学习,阅看案例,剖析危害,提高认识的基础上,对照反腐警示教育要求,认真反思各自过去廉洁自律和勤政廉政情况,进行自我检查自我纠正,针对自查自纠查摆出的的问题,我们决心予以纠正,并进一步制订完善相应的措施和制度,特别是《公车管理制度》、《考勤和奖惩制度》、《廉洁自律教育制度》等一系列廉洁从政制度,保证在今后的工作中强化廉洁意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并从思想上、行动上予以落实。要求每位党员干部要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加强思想修养,加强实践锻炼,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不断改造自己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到立党为公,拒腐防变,经得起“公与私”、“得与失”的考验,做一个真正的共产党人,一个人民永远信赖的好公仆。

  通过这一阶段的学习,全院干警对违纪违法严重危害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干警的法制观念、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观念进一步增强,对反腐倡廉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强化,为下一阶段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许多干警都纷纷表示:“自己的心灵得到了净化,灵魂受到了洗礼。作为一名党培养多年的共产党员,决不能辜负党的希望,要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责任编辑:何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