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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区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听审评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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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南翔  发布时间:2009-10-21 11:49:25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人大对法院的监督方式,加大人大对法院的监督力度,在人大与法院之间建立起良性的监督关系,根据市中院、区人大常委会的部署,今年5月至7月,荷塘区法院开展了人大代表听审、评议民商事案件专项活动,区人大常委会共组织人大代表听审、评议民商事案件5起,参加活动的人大代表超过30人次,通过这次专项活动的开展,加强了人民法院和人大代表之间的联系与沟通,体现了“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在人民法院具体审判工作中的应用,提升了司法能力,促进了司法公正,优化司法环境,受到了人大代表以及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并在全市人大内务司法联系会议上作为典型经验介绍。他们的主要做法有:

   一、听审评议工作开展的好坏,统一思想是前提。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人民法院的监督,不仅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权力机关的重要职责,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不可替代性,而且是人民法院不断改进审判工作,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对此,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并积极探索接受人大监督的有效途径,反复强调人大监督的法定性、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到:第一,人大的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是代表人民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人民法院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第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有利于及时发现人民法院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改进人民法院工作。第三,人大监督是启动人民法院内部监督的有效形式之一。通过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可以及时有效地启动人民法院内部审判监督程序和其他内部监督程序,从而依法解决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通过统一思想认识,摆正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不断增强。

   二、听审评议工作开展的好坏,领导重视是关键。为保障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荷塘区法院制定了活动的实施细则,成立了“人大代表听审、评议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院党组成员各自具体负责这项活动的协调和组织工作,由审管办牵头,组织民商事类案件业务庭参与,并对听审评议活动的案件分配、工作步骤和要求、整改反馈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安排。同时,该院还全面加强了与人大的沟通协调,做好代表听审评议活动的联络和衔接工作,积极为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服务保障。

   三、听审评议工作开展的好坏,落实措施是核心。根据市中院和人大常委会的安排,荷塘区法院参加听审评议的案件只有5件,虽然案件数量不多,但是该院党组仍然高度重视各项准备工作,从案件质量上抓起,精益求精,力图从少数几个案件的审理上全面展现该院的精神风貌和工作现状。一是案件类型全面,审理程序清楚。根据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的安排,该院挑选了5起典型案件参与听审评议,从常见的、只涉及个人财产的离婚案到影响较大的、涉及群体财物的物业管理赔偿案,从普通买卖合同案到特殊的加工承揽合同案,以及较少见的财产保全异议纠纷案,案件类型各不相同,使其代表性更强,涵盖范围更广。其中,第一起听审评议案──物业管理赔偿案更是我省首起业主起诉物业管理公司的案件,属于新型、群体性案件,具有很强的代表性和独特性,通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工作,当事人双方最终达成调解意见,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为了让人大代表们能从多种形式看清楚庭审细节和程序,针对案件类型的不同,该院在案件审理程序上分别适用了简易和普通程序,争取让代表们看得更细、更具体。二是法官准备充分,庭前联络到位。每一起听审、评议案件开庭前,合议庭成员都预先熟悉、吃透案情,拟定了庭审提纲,确保诉讼文书送达无误,确保当事人按时出庭;并在开庭前一周将听审评议案件的基本情况及开庭的时间、地点书面告知了参与听审、评议的人大代表,让代表们有充裕的时间了解案情,准备听审,提高代表们听审评议的质量。三是庭审组织严密,法官形象良好。庭审中该院力图做到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三统一,严格按照诉讼法和法庭规则规范庭审活动,突出公开举证、质证、认证和围绕焦点辩论,充分体现了法官的庭审驾驭技巧,使事实认定准确、证据真实充分、裁判公平公正。同时,该院还对庭审纪律进行了严格规定,到场法官、值勤法警、书记员均着装整齐、仪表庄重、语言得体、举止文明,并全部使用普通话,充分展示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四是虚心接受意见,整改落实到位。为真正实现人大代表对案件审理过程的监督,在每一场庭审结束后,该院主管听审评议工作的副院长、听审案件所在庭庭长和案件承办合议庭法官都积极参加了人大代表听审评议座谈会,认真听取了人大代表对案件的评议意见,虚心接受了人大代表的批评和建议,并即时作出整改。

   四、听审评议工作开展的好坏,提升效果是目的。根据活动中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暴露出来的问题,荷塘区法院进行了冷静地分析,深刻剖析了问题原因,认真总结了经验教训,并用最快的速度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做到举一反三,探索提高司法质效的新举措,并对原有的审判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和完善,加强庭审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和法院队伍建设。将人大代表听审、评议案件作为一项长期活动,在专项活动结束后仍继续组织人大代表听审、评议具有代表性的重要案件。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对人大代表听审评议活动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使广大人民群众受到法制教育,进一步了解、支持法院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和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蒋南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