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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轮奸坐台小姐索钱财 一无所获锒铛入狱十余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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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蒋南翔  发布时间:2009-09-07 11:54:17 打印 字号: | |
  开好房间后骗“小姐”出台包夜,集体轮奸后叫老板拿钱赎人。近日荷塘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案犯阳某因涉嫌绑架罪、强奸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

   今年22岁的阳阳与同案犯胡彬、金乃(在逃)都是社会无业人员,长期在聚集在一起吃喝嫖赌,且没有经济来源,腰包吃紧的三人将眼光投向了曾经认识的坐台小姐身上,决定对其实施绑架勒索。用他们自己的话说,“钱都给她们弄去了,今天要弄回来。”

   09年2月24日晚,三人经事先商量,由阳阳出面至荷塘区某洗浴中心以出台为由将坐台小姐易小小骗上出租车后劫持,将其绑架至湖南省衡东县某宾馆内。三人先后6次对易小小实施了强奸,并胁迫易小小打电话给洗浴中心老板,要求其支付2万元赎金,洗浴中心老板立刻向警方报案,十几小时后,案犯阳阳在衡东县某宾馆内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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