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荷塘区法院组织了人大代表听审、评议民商事案件专项活动。今年5月-7月间,该院共邀请了26名区人大代表参与旁听了5次法院庭审并进行了评议。借此使人大代表充分了解了法官的职业特性和能力,感受到了审判工作的职业和专业上的特性,对审判工作所面临的难点有了更深的认识,加强了人大代表与法院的联系,拓宽了人大对法院实施监督的途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活动中,该院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出台了《关于开展庭审评议年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活 动的内容、方法,细化相关部门职责,将活动任务、要求逐一分解落实到部门。成立庭审评议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以院长为组长,院领导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承办活动有关具体工作。
二是扩大评议范围。该院将所有民商事审判业务均列入人大代表评议的范围,按案件类别安排开庭时间。要求参加评议活动的案件是具有一定代表性或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案件,如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纠纷案件。
三是注重联系沟通。为方便代表评议,该院在案件开庭前15天就将案件情况、开庭时间等告知人大代表,确保人大代表在旁听前对案件有所了解,提高评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是落实反馈意见。庭审后,由人大代表当场填写庭审评议意见表,围绕庭审程序、庭审能力、庭审形象等方面进行打分,根据打分情况,评出优秀、合格或不合格庭审,奖优罚劣。还组织承办法官和人大代表进行座谈,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法官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措施,切实提高庭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