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宏观经济形势,荷塘区法院采取五项具体措施,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安定和谐大局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1—5月份,共受理民商事案件637件,审结433件,结案率67.9%,调解案件296件,调解率68.4%。
一、实施靠前指导,提高企业防范经营风险的能力。从三月份开始,启动走访联系重点企业活动,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加强数据汇总分析,提出科学的司法建议,努力为企业排忧解难。积极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培训,教育和引导企业增强依法经营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帮助企业建立危机预警机制。
二、强化立案调解,进一步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对因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而引发的劳资、债务、合同等纠纷案件,大力开展立案调解工作,充分运用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扩大巡回审理点,推进诉调对接,构建大调解格局,在乡镇街道全面推行巡回审理制度,通过定人员、定时间、定地点、定职责,进行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执行和就地法制宣传,把矛盾化解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维护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实行协调联动,与政府职能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对进入司法程序的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汇报。进一步建立健全立案审判环节的沟通协调机制,与城建、社保、卫生等职能部门信息互通,通过召开服务城建工作研讨会、医患纠纷法律问题座谈会、企业规范用工预防劳资纠纷培训会等形式,从源头上减少、化解纠纷,努力维护稳定。
四、拓展便民渠道,确保当事人依法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做好信访接待、诉讼引导、案件查询、释法答疑等方面的工作。对老年人、残疾人、病患者,提供上门立案服务,真正做到“服务到家”。照顾当事人特殊情况,按照原被告双方协商一致的合理时间开庭。对诉讼能力较弱的公民和企业进行诉讼指导、风险提示和法律释明,促使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正确合法行使。
五、加强司法救助,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司法需求。按照对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具体条件与标准,认真做好对涉诉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下岗职工群体、离退休人员、追索劳动报酬的进城务工人员,以及诉讼能力较弱且符合有关条件的困难企业的司法救助工作,确保弱势群体的权利及时得到法律的保护。今年以来,已经为弱势群体减免诉讼费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