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塘区法院开展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09-06-01 17: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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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自由裁量权,将量刑纳入法庭审理程序”(简称“量刑规范化”)是中央确定的重要司法改革项目,是《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的重要内容,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从2009年6月1日起,在全国法院开展为期半年的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作为全省量刑规范化试点法院——荷塘区法院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行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一是迅速落实省高院量刑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将会议精神向市中院和区委、区人大汇报,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和《量刑程序指导意见》两个试点文件,结合该院的审判实践,制定了《量刑试行意见》和《量刑程序试行意见》。二是要求在刑事审判工作中,通过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增强量刑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实现量刑的公正和均衡。三是要通过审判实践,用实证研究的方法来验证各种量刑情节对刑罚的影响程度,从而合理确定各种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幅度。四是要不断总结经验,及时向上级法院汇报工作情况,确保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