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株洲市荷塘区法院创新工作思路,改进执行方法,加大对重点案件的执行力度,取得了初步成效。该院清积活动开展以来,共执结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积案42积案,积案执结率达45.65%,为当事人兑现金额230.9万元。
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期间,荷塘区法院对所有92件执行积案进行认真摸底排查,逐按登记建档,实行动态管理,一旦发现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及立即恢复执行,采取“定方案、定措施、定期限、定目标”的“四定”方式执行,加大执行力度。该院执行局将全体人员分为三个执行组,每组由组长负责,办案任务落实到人。各组之间开展清理积案办案竞赛活动,在局内公布“集中清理执行积案进度表”,每月对办案人员执结案件情况进行排名,实行奖勤罚懒的奖惩机制,大大地提高执行干警的办案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