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上午,荷塘区法院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区委常委、区委组织部长刘曙红、区委督查组领导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刘曙红部长就科学发展观的历史背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意义,活动开展的具体措施与成效提出明确的要求。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沈建平就如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理解人民法院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加强自身建设、实现法院工作稳步发展的需要,是发挥审判职能、促进和保障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全体干警要充分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把“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三大主题”活动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二是对照要求、全面查摆,勇于面对不符合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对照学习实践活动的要求,从思想观念、审判质量和效率、司法为民、工作作风、司法廉洁、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认真对照检查,找出法院工作中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方面的突出问题。 三是联系实际、锐意进取,扎实推进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要以学风务实为基础,在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上取得新提高;要以执法办案为要务,在服务和促进科学发展上取得新成绩;要以司法为民为要求,在满足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上取得新突破;要以制度落实为抓手,在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机制上取得新进展;要以规范执法为根本,在提高法官队伍素质上取得新成效。四是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要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扎实做好当前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科学安排,确保各项工作协调发展、相互促进,为争创先进法院而不懈努力。就科学发展观的历史背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意义,活动开展的具体措施与成效提出明确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