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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读书儿子告老子
荷塘区法院诉前调解一家庭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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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卫莉、文丽  发布时间:2008-07-11 10:11:42 打印 字号: | |

    母亲早年病故,父亲对自己不闻不问,一直跟爷爷奶奶生活的14岁小袁,6月30日来到荷塘区法院,要将父亲袁某告上法庭,追讨自己接受教育的权利。

    据了解,小袁此前在荷塘区太阳村小学读书,跟着年迈的爷爷奶奶生活。自从4岁那年母亲病故后,亲生父亲袁某一直对他不闻不问,也不赡养爷爷奶奶。小袁读书,每年都是向太阳村小学申请免除学费才得以继续求学。近段时间来,爷爷奶奶身体越来越差,已无力承担他的生活费用和学习费用。     

    小袁说,小学毕业后,他几次向父亲表达想继续读书的愿望,但父亲不同意支付学费和生活费,还要求他去做洗车工,自己赚钱养活自己。心急的小袁眼看7月1日是初中报名之期,但自己的学费还没着落,急忙跑到荷塘区法院将父亲告上法庭,希望能够获得学费继续求学。 

   荷塘区法院立案庭法官了解情况后,及时与初中学校进行衔接,表示法院已接到小袁的诉求,请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特事特办,先保证小袁按时顺利报名,学习费及有关生活费待调解或诉讼后再支付。7月1日,小袁顺利在学校报名。

    查明小袁家的情况后,荷塘区法院立案庭法官当即决定提供免费的诉前调解,并考虑到如调解不成功,将继续对小袁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当日,荷塘区法院通过电话联系到袁某,请他前来法院和小袁进行诉前调解。但袁某依旧态度强硬,不肯露面并表示不愿送小袁读书。基于这种情况,7月2日,法官将小袁及奶奶请到法院,再次联系袁某,与他讲明道理并告知他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请他务必到法院解决此事。最后,袁某终于认识到自己不送小袁读书、不赡养父母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同意接受法官调解,支付小袁的学习费及有关生活费用,同时答应以后好好赡养父母。  

                                                               立案庭 胡卫莉 文丽

责任编辑:蔡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