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12日,汶川地震震惊全国,这场7.8级的地震给灾区的同胞造成了巨大的创伤和痛苦,灾害突如其来,震撼着每个人的心灵,社会各界纷纷组织了各种抗震救灾活动,株洲市荷塘区法院也以实际行动帮助灾区人民渡过难关。
爱心捐款。获悉汶川受灾后,我院积极向全院干警发出呼吁,号召大家捐款捐物。你200,我500,截止16日我院共募集到近万元善款。有些离退休老干部,灾情发生后立即向红十字会邮寄了捐款,在得知院里组织捐款后,又积极参与捐款捐物。一位已退休的老庭长表示:我们已经老了,不能到灾区去,也帮不上什么忙,捐点钱也是一点心意啊!
爱心献血。地震无情人有情,我院广大干警同志们在大灾面前表现出了无私奉献精神和极高的社会公益意识,他们踊跃参加无偿献血,支援四川灾区人民。有的因为献血人员过多工作人员忙不过来,他们排着长队等候几个小时就为了献出自己那沸腾的热血。“因为我们是喝着同样的水,流着同样的血的同胞”,他们这样说道。
爱心收养。其实在这场灾难中,最牵动人心地还是那些孩子们,他们有的父母双亡成了孤儿,有的流离失所没了依靠,有的衣食成忧没了保障,我院很多干警看在眼里急在心头,纷纷表示,如果政策允许条件符合他们愿意收养一到两个小孩,把他们当成自己的亲生孩子,为他们的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同时,也可以为国家分担一点责任。
做好本职工作。继续认真履行好法院的审判职责,努力化解各类纠纷,及时处理好与抗震救灾和灾区重建工作相关的案件,全力维护本地区的社会和谐与稳定;密切关注社会动向,做好稳定人心的工作和涉诉信访工作;对故意散布、传播谣言、干扰抗震救灾工作的坚决予以依法处理;对趁机捣乱破坏、构成刑事犯罪的,坚决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惩处,确保社会大局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