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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五道关口” 确保案件质量
荷塘区法院贯彻全市审判管理工作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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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喻志强  发布时间:2008-06-19 13:12:27 打印 字号: | |

全市法院立案工作暨审判管理工作会议召开之后,我院立即召开党组会、院务会、全院干警会进行传达,组织全院干警采取集中学习、分线讨论的方式,对会议精神进行了认真学习、理解、领会和贯彻,并结合院里实际,针对以往存在的少数案件质量不高的问题,重新研究制定了新的案件质量考评办法,严把案件审理的“五道关口”,确保案件审理质量,倾力打造案件质量精品工程。

一是繁简分流,严把立案关。为了提高审判效率,采用速捷立案模式,做到即诉即立的前提下,采取繁案慎审、简案便审、专案专审的办法。按照繁简分流的原则,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经审查立案随即移送相关业务庭从速处理;对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通过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安排送达、排期开庭,及时将案卷材料移送主审法官并通知合议庭其他成员。

二是全程跟踪,严把审限关。采取源头把关,全程跟踪的办法,立案庭通过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全程掌握案件的审理情况,对即将到期的案件实行审限预警制,一周一通报,一月一督查。对确需由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案件,需报请分管副院长审查相关材料决定。将审限管理纳入案件质量考评范围,对无正当理由超审限者给予处罚,从而保证案件的快审快结快执。

三是层层负责,严把审核签发关。所有的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书由案件承办人起草后,由庭长仔细审查核阅,做出修改意见并签发;庭长承办和合议庭审理的判决案件,在庭长修改后,再将法律文书送分管院领导签发。如法律文书出现错误导致裁判不公或造成其他负面影响,则由相关签字人员分担责任,予以处罚。

四是严格校对,严把用印关。通过印章使用管理办法对法律文书质量把好最后的“出门关”。书记员在盖院印时,要对法律文书的起草、审核、校对、打印工作再进行最后审查,使法律文书在具备条理清析、结果准确、格式规范、完整无误的条件下,才能盖章送达。

    五是逐案过滤,严把质量评查关。通过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将案件质量的优劣作为考核法官工作实绩以及晋级晋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规定所有案件的质量情况由审管办负责,每季度组织评查一次,采取逐案评查打分的方法进行,评查结果公开通报,未经评查合格的案卷一律不得归档,年终与岗位目标责任制挂钩,奖优罚劣。
责任编辑:喻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