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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塘区法院推行民商事案件速裁制度成效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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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喻志强  发布时间:2008-06-19 12:59:37 打印 字号: | |

荷塘区法院自去年成立便民速裁庭以来,取得了明显成效。速裁庭的主要特点是:

一是收案范围广泛。凡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商事案件都属于速裁庭的收案范围。主要包括当事人双方到庭请求即时解决纠纷的案件;离婚、财产分割案件和三养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债务及其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无争议的其他各类民商事诉讼案件。二是程序简便快捷。立案庭受案后直接将案件流转到庭室,承办法官用电话、捎口信等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经释明,被告放弃答辩期和举证期的,当日审理,当日结案,当日送达裁判文书。已审结的速裁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3天,最短的只有1小时。三是简化法律文书。速裁庭使用更为简便、格式化的诉讼文书。在电脑中设计相应的法律文书模块,固定法庭笔录、调解书、裁定书、判决书格式,用10分钟时间便可制作好法律文书。四是注重调解结案。速裁庭结案以调解方式为主,法官通过耐心、细致的法律疏导,有效地解决当事人纷争。案件调解撤诉率达95%以上,自动履行率在90%以上,上诉、申诉和上访率为零,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

责任编辑:喻志强